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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认真研究部署2022年度警示教育工作

2022-03-28 14:21:35 省司法厅 39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工作在不想腐中的基础性作用。近日,省司法厅研究制定警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要求,坚持统筹谋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思想政治建设总体部署,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个环节,体现在严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组织生活各个方面,落实到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项要求之中。坚持精准施教,既要抓好各级党员干部的专题警示教育,又突出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规律、创新方法、丰富载体,探索加快构建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警示教育制度机制,不断推动警示教育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使工作更加充满生机活力。

《方案》明确了七种警示教育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大规模警示教育;关键节点通过短信、倡议书等开展提醒式警示教育;选择在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或者本系统发生的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以案促改,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或分管领导、各党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作警示教育讲话或上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制定贯穿党员干部管理全过程的警示教育方案等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方案》强调,各单位纪委要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明确分工,加强督促检查。要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党性教育,落实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确定的廉洁从政培训教育任务。要及时深入剖析新查处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总结典型案例症结规律、成因教训,扎实做好警示教育资料的日常收集工作,用好“忏悔录选编”,落实典型案件“一案四警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警示教育方案,做到活动经常、常抓常新。要制定成效评估标准,把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纳入“两个责任”检查范围,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参考。(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  李玲玉  供稿)

(责编:刘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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