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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3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2-07-07 13:51:15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4446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18大类食品20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28批次,不合格样品39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方城县券桥鸿发商场销售的标称偃师市御尚品油脂调味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调和芝麻香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2.46×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郑州恣意生鲜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商丘市翔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咸蛋黄拌面(油炸型方便面),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7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8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郑州市惠济区张亮麻辣烫店使用的1批次大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郑州市惠济区张亮麻辣烫店使用的1批次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9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5.民权县德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6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6.巩义市城区宜万家烟酒食品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36.4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7.温县胖发祥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济源市源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王屋山二年陈酿柿子醋 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出值为0.38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50g/100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温县胖发祥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华县娲城王婆大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大骨调料、1批次红烧肉调料、1批次红焖牛羊肉调料,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分别为1.6、1.4、1.5,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郑州市二七区四少烩面馆使用的1批次长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04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0.郑州市郑东新区虎太炒鸡店使用的1批次绿边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01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1.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佰人王火锅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81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2.郑州市二七区鑫海蔬生鲜便利商店销售的1批次五花肉(猪肉)、1批次梅花肉(猪肉),恩诺沙星检出值分别为225μg/kg、26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济源市邵原银霞名优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恒旺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红鲤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5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济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14.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亿佰佳超市销售的标称青岛希雅醇食品有限公司出品、南阳明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希雅醇酸奶饮品(原味),蛋白质检出值为0.89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1.0g/100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5.郑州市二七区马明明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长盘,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6.郑州市郑东新区杨掌柜饭店太格茂店使用的1批次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85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7.安阳高新区翟建兵天天鲜菜行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3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8.平顶山市元丰达商贸有限公司第一人民医院职工食堂销售的1批次猪肉,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33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甲氧苄啶检出值为26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9.舞阳县嘉嘉乐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伊怡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慢酵酸奶(复原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8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20.舞阳县海超百佳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伊怡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慢酵酸奶(复原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4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21.苏宁易购中国特色馆·滑县馆(经营者为滑县正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市一粒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怀旧小麻花,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0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2.郑州市二七区豪杰地锅鸡饭店使用的1批次长盘,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3.巩义市回郭镇新芳山西馍店销售的1批次玉米面馍,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58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郑州海关技术中心。

24.郑州丹尼斯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新郑玉前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武陟县武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油茶,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000CFU/g、16000CFU/g、13000CFU/g、13000CFU/g、14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霉菌检出值为1500CFU/g、1600CFU/g、1500CFU/g、1100CFU/g、13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5.郑州丹尼斯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新郑玉前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宋都老倔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香花生(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0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6.郑州寻臻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水杯,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7.延津县小潭乡巧生饭店使用的1批次碟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8.安阳高新区艳喜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4.9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9.郑州市建业鲜风超市有限公司索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开封市双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招牌蚕豆(香辣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3.8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0.漯河市漯海望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智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州春源食品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枣花蜂蜜、1批次土蜂蜜,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分别为3.77μg/kg、1.3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1.长葛市洪义小吃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144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冷记逍遥镇胡辣汤馆使用的1批次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1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3.封丘县瑞封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豆角,倍硫磷检出值为0.5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4.安阳高新区小光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5.尉氏县新新送水店销售的标称鄢陵县花都森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64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南阳、商丘、周口、济源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乙基麦芽酚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为不得使用。食用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而违规添加。

二、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三、酸价(以脂肪计)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特别是存储温度较高时易导致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

四、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造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清洗、消毒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受到污染等。

五、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洁精、洗衣粉、洗衣液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使用量过大或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

六、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七、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氟苯尼考在家禽产蛋期禁用。

八、不挥发酸(以乳酸计)

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绵长,柔软可口。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造成不挥发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导致。

九、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得不够透彻,随意添加多种防腐剂所致。

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卖相和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十一、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以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恩诺沙星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为控制疾病超量使用或不遵循休药期规定。

十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超限量使用,以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

十三、蛋白质

蛋白质是生物体细胞的重要组成成分,能够调节体内的新陈代谢,给机体提供必需氨基酸。蛋白质含量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劣质原料或对原料质量把关不严,或未按照配方标准投料生产,或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导致有效成分流失等。

十四、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磺胺类(总量)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畜牧养殖过程中为控制疾病超量使用或不遵循休药期规定。

十五、甲氧苄啶

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常与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以达到抗菌增效的效果,所以又称为磺胺增效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氧苄啶在猪肉中的最大限量为50μg/kg。

十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导致超标。

十七、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造成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范围使用。

十八、霉菌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受霉菌污染后会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有可能与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十九、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二十、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因与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呋喃西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

二十一、溴酸盐

溴酸盐是溴酸的盐类,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臭氧消毒被广泛应用于(瓶)桶装水的消毒工艺中,当水质中有溴化物存在时,在消毒过程中,臭氧可能将溴离子(Br-)氧化形成溴酸盐(Br03-),工艺控制不当有可能造成水中溴酸盐超标。

二十二、倍硫磷

倍硫磷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责编:王丹蕾

统筹:马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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