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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的流量,该治!

2021-08-27 20:13:17 中国消费者网 1125



作者:汤哲(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部)

东京奥运会结束了,不少冠军选手都受到了网友们的追捧,这其中就有新晋奥运跳水冠军全红婵。当14岁的全红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火爆全网后,其位于广东湛江的老家最近也成了“网红打卡地”。根据媒体报道和网络视频,每天都有几十号、上百人到他们家门口拍照。各路网红主播等不速之客的来访、吃瓜群众的“围观”,打破了一家人的平静。

如此“打卡”和“追捧”,是不是有些似曾相识的味道?这不禁让人想起了“大衣哥”朱之文、山东“拉面哥”等一系列被围观的生活。有网友千里迢迢就为一睹两位大哥的风采,表达喜爱和好奇。但是还有不少网友和网红为了求关注、得高赞,架起手机端着直播镜头就去砸大门、怼脸拍、搭话甚至讥讽的行为,白天晚上全程在线,让两位“草根”及周边居民不胜其扰。

流量大行其道,围观改变生活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当下,似乎流量成为了很多网红和企业营销的追求标准。的确,粉丝数量多少,带货销量高低、热搜上榜频次,某种程度反映的是一个人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相应的就可以转换为一定的商业价值。因此有些主播为了吸引流量、增加粉丝,博眼球、搏出位,甚至不乏过度消费他人和蹭流量的丑陋行为,当流量热潮过去后,他们继续瞄准下一个可能引爆的热点,这也让流量逐渐变了味道。

除了“蹭流量”的手段外,还有些人会主动“找流量”、“造流量”。

在网购越发普及的消费生活中,查看消费评价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习惯和选择。分享生活点滴美好和消费体验,本应是一件美美与共的好事,但是某些平台的店铺和博主们为了吸引消费却使出虚构消费和交易行为,编造消费体验和消费心得、刷好评的手段;再比如某些微信公众号博眼球式的“特别策划”、达人分享等爆款图文,其实都是吸引流量和变现的一种方式,目的就是让不知情但又想要尝试的消费者“主动上钩”。

今年3月19日,中国消费者公众号曾刊载文章《重视消费者“围观”的力量》提到,“在互联网时代,流量就是王道,消费者的围观,就是一种重要的影响力”。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意识到,这样的影响力导向如何、走向何方,还需因势利导、合理发展,切莫走向歧途。近期,明星赵丽颖的粉丝群多个官方微博及粉丝大V被新浪微博管理员禁言,赵丽颖工作室也因管理失位、拉踩引战、宣扬抵制被禁言。

我们毫不怀疑互联网的发展对美好生活的巨大变革和服务效能,但也要看到流量所带来的信息流冲击和由此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差和信息鸿沟,超前消费观念、消费主义的盛行透支,部分可能影响到了正常生活;我们毫不怀疑流量的巨大动能和优势魅力,但是也要警惕摄像头的过分侵袭、虚假信息和各种网络谣言的任性肆虐、网络黑灰产的暗流汹涌,对消费造成的不良干扰。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消费环境和平台治理势在必行。近年来,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单位先后组织开展网络环境专项治理、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指导文件和意见,市场监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交通运输部等强化网络消费环境监管和行业规范化建设,监管长效机制的形成,对于净化网络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信心均有着积极的作用。

对于有关平台而言,主动拥抱监管、积极行动作为也是必然之举。加强政策合规研究和落实,治理不良信息,坚决打击虚假宣传和蹭流量、流量造假等行为,强化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既是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义务,也是推动长效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要常抓常新、实事求是,而不能想着一时应付监管合规的无奈之举,或者糊弄消费者做做表面功夫。

对于消费者而言,首先要不断增强科学、文明、健康的消费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消费习惯;其次要注意消费安全,坚决抵制刷单、炒信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贪图小便宜,以免上当受骗;最后要注意自身言行,做理性、平和、从容的消费者,切勿轻易被网络舆论和营销攻势所牵引裹挟。

(责编:刘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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